山东港口青岛港:打造智慧绿色港口 赋能高质量发展******
【稳经济 促发展】
“新年第一天在泊作业船舶11条,靠离船舶22艘次,作业箱量突破3万标箱!其中,有10条船舶是服务RCEP各国家的船舶。”1月1日,在作业码头坚守岗位的山东港口青岛港QQCT操作三大队队长孙江说,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一年来,RCEP方向操作箱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22年日韩、东南亚、澳大利亚等重点RCEP国家外贸进出口箱量同比增幅保持在10%以上,其中到澳大利亚地区的外贸箱量同比增长20%。这是山东港口青岛港打造智慧绿色港口赋能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喜人成果。
山东港口青岛港总经理李武成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站在2023年新起点,山东港口青岛港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港口力量。
勇攀科技高峰,标注“中国高度”
1月1日,在“达飞瓦斯科达伽马”轮作业中,山东港口青岛港码头船时效率达到218自然箱/小时,在“长标”轮作业中,船时效率达到226自然箱/小时,均创近两个月作业效率新高。
山东港口青岛港智慧绿色港口建设进入“加速度”阶段。
一年前,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港口签订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智慧港口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参研单位之一的山东港口青岛港,签订课题攻关任务书,为全年“提能级、带产业、攻关核心技术”吹响号角——
列出智慧大脑平台建设和智慧港口试点任务、山东智慧港口重大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岸电服务体系、LNG供应服务体系、智慧港口科技示范、“氢进万家”氢能港口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等港口科技创新项目……
累计建成92套5G基站,应用港口大型设备远程控制、智能理货、海上信号覆盖等10大场景,港口信息网络全面进入5G时代;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率先在全国沿海港口实现“电子海图、港区测绘图、路网图、遥感影像图”“四图合一”,实现全港区各生产要素的数字化,建成港口生产调度与安全管控“一张图”;打造“云港通”口岸智能化生态服务平台,成为连接港口、航运、物流、客户的绿色纽带,实现口岸单证电子化、通关物流服务线上化……
去年9月,山东港口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能管控系统A-TOS发布启用,实现从底层软硬件到上层应用关键核心技术的完全自主可控;全智引领,“类人脑”进行生产指挥调度、规划决策和系统的测试运维,以“九大创新技术”抢占智慧绿色港口发展制高点;全向超越,确立“五大优势”,“毫秒级”刷新响应,无感升级,生产操作、设备控制、信息处理三位一体智能管控,智能配载效率提升17倍以上,实现“从0到1”的创新突破,各项指标全面超越拥有30多年应用历史的国外同类产品。
科技赋能更多作业领域
元旦这一天,山东港口青岛港干散货智慧码头一片繁忙景象。
作为全国首个涵盖智慧调度、智慧库场、智慧设备、智慧皮带流程全系统干散货智慧码头,卸船机、堆取料机等机械设备远程自动化改造亮点纷呈,挖掘机、装载机远程自动化试点应用,专业干散货设备自动化率达到55%。
“伟丽创新团队”带头人赵伟丽谈到干散货智慧码头的改造过程时表示,强化团队科技攻关,用科技手段把职工从高强度的现场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传统码头改造在技术的创新运用中加快升级。
搭平台,延链条,山东港口青岛港让科技力量应用在更多作业领域——
集装箱码头自动化建设提速建设,桥吊、轨道吊等设备远程自动化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集装箱设备自动化率达到41%,打造了国内最大规模轨道吊自动化改造示范应用;无人清扫车、油电混合智能拖轮、散装冻鱼卸船等多场景自动化作业探索和应用,实现新突破;拖轮调度由人工调度转变为智能调度,整体能耗降低5%以上;集装箱集疏运实现智能化调度,车辆空驶率降低15%;建立皮带流程无人化智能巡检系统,创新油品装车作业八大安全联锁,消除人机交叉作业等安全隐患……
智慧绿色成为港口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近来,山东港口青岛港先后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全国首批“绿色港口”等荣誉称号,下属公司中QQCTN、QDOT荣获“亚太绿色港口”称号,QQCTU、QQCT荣获“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称号……
这些荣誉,彰显了山东港口青岛港智慧绿色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在山东港口青岛港,能源供给“多元化”,能源使用“清洁化”——
启动了氢能集卡、轨道吊研究工作,山东港口青岛港在国内率先实现氢能集卡实景测试,全球首创氢能自动化轨道吊;承接“氢进万家”项目课题,开展氢能港口关键技术集成及示范研究工作;完成全国首座港口加氢站建设,集装箱公司引进3台氢能集卡进行测试,还将引进20辆氢能集卡开展示范应用……
风能、太阳能推广应用遍地开花,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以纯电动作业模式为基础,将氢能、空轨等前沿技术融入港口生产,打造首个风电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完成桥吊机房、建筑物、车棚等部位光伏改造约3600平方米,建设2座120千瓦小型风机,年发电量约90万千瓦时……
如今,在山东港口青岛港,从生产到生活,处处是清洁能源的“身影”——岸电泊位覆盖率达到100%;停车场充电桩为港区电动机械、汽车提供充电支持,国内首创桥吊机房光伏改造并全港区推广,仓库、建筑物、设备设施顶部光伏改造加快推进,140余台轮胎吊、吊车完成“油改电”…… (本报记者 王健高 实习记者 宋迎迎 通讯员 春修 兰坤 李强)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